第一條根據《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》《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印發〈廣東省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〉的通知》(粵辦發〔2018〕59號)和《中共博羅縣委、博羅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〈博羅縣機構改革方案〉的通知 》(博委發〔2019〕1號),制定本規定。第二條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,為正科級。第三條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文化文物、廣播電視、體育和旅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,按照省委、市委的部署要求和縣委工作安排,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、廣播電視、旅游、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。主要職責是:(一)貫徹執行中央、省、市、縣有關文化文物、廣播電視、體育和旅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;擬訂全縣文化文物、廣播電視、旅游和體育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,經批準后組織實施。(二)負責推進文化、廣播電視、旅游、體育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的融合發展。協調推進廣電網、電信網與互聯網三網融合。指導監督文化、廣播電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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